共(5)页,当前页(1) 下一页

房地产委托出售合同(示范文本)

 

委托人(出售方):张三                         (简称甲方) 受托人(中介方):南京诚信房屋中介有限公司               (简称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房产委托出售的有关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委托出售房屋概情及价格
  
1、甲方委托出售的房地产坐落南京市鼓楼区华侨路35号506室
  
2、产权人(含共有权人)张三、王五(张三妻子)
  
3、房屋面积总建筑面积100m2;公摊建筑面积16m2;套内建筑面积84m2
  
4、价格不低于(人民币叁拾捌万元整_380000)
  
5、一并出售的附属物包括简装修,木橱,卫设备(以现状为准)
第二条 甲方委托事项为下列第1.2.3项(可选择)
  1、介绍购房人并促成签订交易合同;
  2、代收转交购房款;
  3、委托乙方办理房屋转让后的转移登记手续。
第三条 委托方式与期限为下列第1项(可选择)
  1、甲方仅委托乙方出售上述房产;
  2、甲方可以委托其他人出售上述房产;
  3、乙方应当于60日内完成第二条第1事项,逾期本合同终止。
第四条 甲方的义务
  1、乙方要求查验房地产权属证书、身份证件及相关文件或核实房屋状况的,甲方不得拒绝、隐瞒,并保证委托出售的房屋无权利瑕疵。
  2、委托方式为第三条第1项的,则不得再委托他人出售。
  3、委托方式为第三条第2项的,委托他人时应当及时通知乙方。
                    1

www.HOUSE365.com ©2006  苏 B2-20050088
建议使用 IE 或 NETSCAPE 4.0以上版本进行浏览,最佳显示 800*600 1024*768
江苏三六五网络有限公司,南京市五台山1号丰汇大厦28F [365地产·家居·业主社区]版权所有,未经同意请勿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