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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用于办公、教学、医疗和军事设施的,提交以下资料申请免征:
1、单位申请契税减免报告
2、单位性质证明材料(机构代码证或法人证书等)复印件;
3、上级有关部门立项批文(批准购房文件)复印件;
4、购房契约(合同、协议)和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属法院裁定的提供法院裁定书等);
5、房产登记机关开具的“契税联系单”;
6、所购房屋为存量房的需提供原产权证复印件;
7、系事业单位的需提供本单位年度(或半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原件及复印件;
8、征收机关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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