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词解释


  1.房屋建筑面积
房屋建筑面积是指房屋外墙(柱)勒脚以上各层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包括阳台、挑廊、地下室、室外楼梯等,且具备有上盖,结构牢固,层高 2.20m以上(含2.20m)的永久性建筑。

  2.套内(单元)建筑面积
套内(单元)建筑面积是指房屋按套(单元)计算的建筑面积,包括套(单元)内的使用面积、墙体面积及阳台面积。

  3.套内墙体建筑面积
套内墙体建筑面积是指套内使用空间周围的维护或承重墙体或其他承重支撑体所占的面积。

  4.房屋分摊建筑面积
房屋分摊建筑面积是指房屋套内面积依比例分摊得到的全幢共有公用面积的一部分面积。

  5.共有公用建筑面积
共有公用建筑面积是指为整幢房屋服务的共有公用部位的建筑面积。

  6.房屋层数
房屋层数是指房屋的自然层数,一般按室内地坪±0以上计算。采光窗在室外地坪以上的半地下室,起室内层高在2.20m以上的,计算自然层数。

  7.房屋总层数
房屋总层数是指房屋地上层数与地下层数之和。

  8.所在层数
所在层次是指本权属单元的房屋在该幢楼房中的第几层。地下层次以负数表示。

  9.层高
层高是指地面至楼面、楼面至楼面、楼面至平台(不含隔热层)或楼面至屋面的垂直高度。

  10.假层
假层是指位于自然层以上,层高不是全部为2.20m以上的非正式层。

  11.跃层
跃层是指房屋套内空间跨跃两楼层及以上的层次。

  12.夹层
夹层是指在一个楼层内,局部增设的楼层

  13.插层、技术层(也称附层)
插层、技术层(也称附层)是指建筑在房屋内部局部空间的局部层次,介于自然层之间的房屋。

  14.设备层
设备层是指专用于布置机电设备等的楼层。

  15.转换层
转换层是指建筑物某楼层的上部与下部因平面使用功能不同,该楼层上部与下部采用不同结构类型,并通过该楼层进行结构转换,则该楼层称为结构转换层。

  16.避难层
避难层是指高层建筑中,用作消防避难的楼层。

  17.架空层
架空层是指房屋室外地平面以上,底层架空一定的高度,作为单元入口门厅、存车、储藏、公共活动使用的空间。

  18.防潮层
防潮层指用于防止地面上各种流体和地下水渗透地下室和地下室墙体的隔离层。

  19.裙房
裙房是指与高层建筑相连的附属建筑,高度不超过24米。

  20.伸缩缝
伸缩缝是指建筑物与建筑物之间设置在基础以上的竖直缝,为使相邻两建筑物分离而形成的空隙,以适应温度变化时所引起的建筑物的伸缩,避免建筑物由于伸缩运动而危害建筑物出现拱裂。

  21.挑台
挑台是指挑出房屋外墙或伸出屋面,有围护结构无顶盖的平台。

  22.挑楼
挑楼是指楼房向外悬挑出底层的封闭楼层房屋,层高不低于2.20m ,按楼房处理。

  23.骑楼
骑楼是指建在道路边的建筑物,底层是社会性公用通道的一部分。

  24.过街楼
过街楼是指连接道路两边房屋的房屋,下部可供行人、车辆穿行。

  25.走廊
走廊是指建筑物中作为水平交通的空间。

  26.架空通廊
架空通廊是指两建筑物之间供行人通行用的空中通道。

  27.消防连廊
消防连廊是指用于消防避难的通道。

  28.挑廊
挑廊是指挑出房屋墙体外,有围护物,无支柱的架空通道。

  29.檐廊
檐廊是指顶盖由屋檐延伸而构成的底层无柱走廊;顶盖由楼梯或挑楼底版构成的底层无柱走廊,也是檐廊。

30.门廊
门廊是指房屋门前有顶盖和支柱的进出通道。

  31.门斗
门斗是指房屋门前有顶盖、有围护结构的进出通道,支撑顶盖的是承重墙体。

  32.幕墙
幕墙是指突出于建筑物主体结构以外的成片围护结构,一般按材质分为玻璃幕墙、金属板幕墙及玻璃、金属板组合幕墙和干挂石材幕墙等。

  33.装饰柱
装饰柱是指为装饰或点缀房屋而用的非承重柱。

  34..台阶(室外台阶)
台阶(室外台阶)是指房屋室内外地面联系的过度构件,根据室内外地面的高差而设置的。

  35.无柱雨蓬
无柱雨蓬是指位于门上方或窗上方的为防雨或防晒用的顶盖。

  36.落地窗
落地窗是指由室内地坪延伸出主墙体之外,有顶盖,用采光材料作为维护物。

  37.飘窗
飘窗是指高于室内地坪,挑出主墙体之外,有顶盖,用采光材料作为维护物。

  38.提物井
提物井是指专供房屋各层间垂直上下提升或放降物品用的井道。

  39.管道井
管道井是指房屋各层的各种管道(如:上下水管、暖气管、电缆、通讯线等)上下集中通过的井道。

  40.垃圾道
垃圾道是指专供房屋各层倾倒垃圾用的井道。

  41.采光井
采光井是指为地下室提供光线和通风用的地下室墙体外的地下空间。

  42、钢结构
钢结构是指承重的主要构件是用钢材料建造的,包括悬索结构。

  43、钢、钢筋混凝土结构
钢、钢筋混凝土结构是指承重的主要构件是用钢、钢筋混凝土结构建造的。

  44、钢筋混凝土结构
钢筋混凝土结构是指承重的主要构件是用钢筋混凝土结构建造的。包括薄壳结构、大模板现浇结构及使用滑模、升板等建造的钢筋混凝土结构的建筑物。

  45、混合结构
混合结构是指承重的主要构件是用钢筋混凝土和砖木建造的。如一幢房屋的梁是用钢筋混凝土制成,以砖墙为承重墙(钢梁砖墙),或者梁是用木材建造,柱是用钢筋混凝土建造(木梁钢柱)。

  46、砖木结构
砖木结构是指承重的主要构件是用砖、木材建造的。如一幢房屋是木制房架、砖墙、木柱建造的。

  47、其他结构
其他结构是指凡不属于上述结构的房屋都归此类。如竹结构、砖拱结构、窑洞等。

  48.内房屋使用面积
套内房屋使用面积为套内房屋使用空间的面积,以水平投影面积按以下规定计算:
①.套内使用面积为套内卧室、起居室、过厅、过道、厨房、卫生间、厕所、贮藏室、壁柜等空间面积的总和。
②.套内楼梯按自然层数的面积总和计入使用面积。
③.不包括在结构面积内的套内烟囱、通风道、管道井均计入使用面积。
④.内墙面装饰厚度计入使用面积

  49.内墙体面积
套内墙体面积是套内使用空间周围的维护或承重墙体或其他承重支撑体所占的面积。
其中各套之间的分隔墙和套与公共建筑空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等共有墙,均按水平投影面积一半计入套内墙体面积。
套内自有墙体按水平投影面积全部计入套内墙体面积。

  50.套内阳台建筑面积
套内阳台建筑面积均按阳台外围与房屋外墙之间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其中封闭的阳台按水平投影全部计算建筑面积,未封闭的阳台按水平投影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51、房屋的使用面积
房屋使用面积系指房屋户内全部可供使用的空间面积,按房屋的内墙面水平投影计算。

  52、房屋的产权面积
房屋产权面积系指产权主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的房屋建筑面积。
房屋产权面积由直辖市、市、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确权认定。

  53、房屋的共有建筑面积
房屋共有建筑面积系指各产权主共同占有或共同使用的建筑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