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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质疑
质疑1
万科虚假宣传涨价信息
“由于17、18号物业楼与12、13号‘楼王’景观房相邻,几乎每一个业主在选购17号、18号物业楼时,都会咨询12、13栋的价格。”一些业主表示,由于相信万科销售人员宣传17、18号物业楼毛胚价格高达13000元,知道12、13号是“楼王”景观房,后面销售的价格肯定要上涨,才下定决心购买17、18号物业楼,并接受了17、18栋的高价和靠路边的位置。“试问,如果我们在去年购房时,就知道执行市物价部门的批复均价。最后2栋‘楼王’将只能按3900多元销售,万科光明城市的前8栋,又如何销售的出去,哪一个人还会买?万科正是把这些关系到消费者重大利益的信息给隐瞒了,甚至在当时虚假宣传最后2栋的涨价信息,才促使前8栋业主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以高于基准价15%的价格购买了前8栋。”
质疑2
万科自行制定房价欺瞒物价部门
业主们还指出,万科在“一房一价”政策出台之前销售了5栋物业楼,这个价格是由南京万科自行制定的,物价部门并不知晓;同时,开盘销售的时候,尚未取得物价局的核价批文,万科在“一房一价”政策出台后,又销售了3栋,这3栋的价格是向南京市物价局备案,而不是经过物价部门审批的。真正经过物价局部门审批的,是2007年4月9日物价部门核定的整个三期10栋楼的基准价。
万科光明城市三期业主称,前8栋非景观房售价超过物价部门的核定基准价15%。相同成本接近区位的两组各2栋楼,分别在“一房一价”之前和“一房一价”之后销售,相隔1个月和4个月,售价涨幅达到11.2%-14.8%。
一些业主表示,在他们和万科的沟通过程中,万科不对前期的定价行为作出合理解释,反复强调定价是市场行为和政府审批通过,以证明其价格的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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