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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新就业人员租得起房,是今年江苏“住有所居”所提出的三条保底线之一。记者昨日获悉,江苏省建设厅已经在着力落实省政府44号文所提出的“新就业人员住房补贴按月随工资一起发放、允许新就业人员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个人住房租金”。其中第一次提出“新就业人员”为工作未满5年的城市就业者,第一次对这一特定群体给出特定政策。
新就业人员公积金付房租政策要点
●工作没满5年
●半年一提或一年一提,提取额度根据租金确定
●提取时须提供备案过的租房合同和租金发票
●想公积金贷款买房,最少连续6个月不能提
新就业人员界定为“工作未满5年”
“新就业人员可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我们是有这条政策,而且已经开了会,通知各市的公积金管理部门去落实执行了。”昨日,江苏省公积金监管办公室负责人告诉记者:原先公积金的规定中就有“允许低收入的困难人群提取公积金付房租”,其中低收入或困难的标准就是每月房租超过月收入的10%。
而本次提出的“新就业人员”可提取公积金付房租则有所不同。以往“房改”中认为1998年12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为“新职工”,而本次的“新就业人员”则是省政府44号文里提出来的“新名词”。“在讨论会上,新就业人员被解释为进入城市工作未满5年的职员,他们被认为经济实力薄弱,暂时不具备买房的经济能力,租房也可能有资金困难,所以允许他们提取公积金。”管理部门有关人员向记者透露,由于新就业人员的就业时间实在难以笼统确定,因此省里的办法也迟迟没出台,而是布置各市从现在起就各自研究办法,想方设法为新就业人员提供该项服务。
具体说来,新就业人员如果是学生要么从毕业时起算就业,要么就要提供单位出具的就业时间证明。可要是这些人员中途换过工作,只提供后一份工作的起算时间怎么办?“你们不要忘了,缴存公积金可是有记录的,一般来说有了单位都会缴存公积金,如果被我们查到你的第一次缴存时间比你自己提供的时间还早,这可是混不过去的。”工作人员如是说。
按租房惯例公积金将半年或一年一提
那么提取公积金是按年提还是按月提?记者了解到,目前支取公积金还贷既可以一年提一次,也可以逐月转账。
“一月一提太烦了,而且也不符合新就业人员的实际需要。”管理部门告诉记者:他们已经调研过租房的惯例,租金一般都是半年一付或者一年一付,因此各市可以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以半年一提或一年一提为宜,而且提取的额度肯定要根据租金来确定。
以往低收入人群提取公积金付房租,真正去办理提取手续的人并不多。原因就在于提取程序中要提供正式的租房合同和租金发票,合同是必须经过房管部门备案的,而一旦备案不仅要交100元/次的备案费(南京标准),而且租金每月还要纳税。以月租1000元算,每月5%的租赁税一个月是50元,一年是600元,再加上100元的备案费,一年房东就要多交700元。而目前南京大多数私房出租,并不主动备案纳税,就“省”了这700元。
而新规要是依然规定必须提供备案过的租房合同和交过税才能开具的租金发票,那势必将有一大群人为逃避备案费及税而不去提取。“要提公积金肯定要有正式手续,肯定要是备案纳过税的租房交易。”管理部门表示:这一套手续仍将沿用。至于“增加”的税费,“这就要他们自己衡量了。”管理人员告诉记者:实际上如果新就业人员租房资金不紧张,也可以不提公积金,因为放在账户里,最终还是职工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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