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物管刚上任,就遭遇业主拒缴物管费,一打听才知道,老物管在离任的前几天,已经“代收”了2008年下半年物管费总计15.6万余元。而有的业主为了省事,甚至交费到了2009年底。昨天,刚刚接管“澳丽嘉园”4个月的“南京名城物业”告诉记者,他们已经接受小区业主委员会委托,正式向老物管“东恒不动产”讨要物管费。如后者不归还,他们将采用法律手段“维权”。 业主:已经交了半年物管费 今年4月1日,位于御道街56号“澳丽嘉园”的业主们发现,为他们服务了一年的物管“东恒不动产”带着业主们所交的08年的物业管理费突然撤离了小区,现在接手的”南京名城物业”又在向他们催缴物业管理费。“澳丽嘉园”业主的李先生、张女士气愤地说,他们每次交费都是按规定很积极地配合物业管理,而在此之前,大部分业主并不知道“东恒不动产”就要离开。据悉,现在总计180户业主,已将2008年的物业管理费、停车费全部交给了“东恒不动产”。其中,“最省事”的业主一下子交到了2009年底,总计近5000元物管费。 新物管:15.6万元至今不归还 “南京名城物业”的负责人告诉记者,“东恒不动产”的服务合同到4月10日到期,他们从4月4日开始提前进驻,并和“东恒不动产”进行了交接。此后,“东恒不动产”撤出小区,而“南京名城物业”发现,前者多收了180家业主的费用,包括物业费、停车费,总金额在15.6万余元。“南京名城物业”认为,“东恒不动产”应该无偿退还这笔费用。为此,“南京名城物业”多次进行催缴,但都遭到“东恒不动产”的拒绝。 老物管:业主委员会欠我们钱 面对业主和新物管的指责,“东恒不动产”则表示他们也是出于无奈。早在去年东恒物业公司进驻澳丽嘉园之前,小区的业主委员会与他们签定了一份合作协议,合同上承诺:澳丽嘉园小区建筑面积达59280平方米,“东恒不动产”每月可以向小区普通业主收取每平方米1块钱的物管费,向楼下的门面房收取每平方米6块钱的物管费。 然而,当“东恒不动产”进驻小区后才发现,事实并非如此。“在我们做的当中,发现好多的费用我们收不到,经过和业主委员会进行交流还是没有办法,人家不愿意交,就跟合同里不相符,这是一个。第二个,就在面积当中,和我们在合同里所签定的面积是不符的,合同里是5万9,实际是5万4,按照每平方米业主居民的话是1块钱1个平方,这样一年的话我们就损失6万元”。 “东恒不动产”说,这期间,门面房的业主们为了抵制缴纳每平方米6块钱的物业管理费,还将业主委员会起诉到了法院,并且胜诉了。这样一来,这部分的物业管理费就更是别指望收了。加上由于小区实际面积比合同里面积少了很多,一年下来,除去他们给小区投入的设施和人员工资等费用,公司基本是在亏损,他们不得不多收取一部分业主的物管费和停车费作为补偿。 业委会:两回事不能混为一谈 “澳丽嘉园”业主委员会表示,不管“东恒不动产”是否存在亏损,也不应该将多收取的物管费、停车费据为己有。他把两条经济收入混为一谈,这样解决亏损不是办法,就是欺诈行为了。 “这是两个法律关系”,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仇海军认为。业主委员会和“东恒不动产”的合同,导致后者有了一定的损失,业主委员会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所以,“东恒不动产”应当通过一定的法律途径来解决这个问题。但是,不应当像目前这样,利用业主多交的一些费用,甚至“代收”新物管的物管费,来填补公司的空缺。“东恒不动产”这样做,是违背了合同相对性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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