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初全省“两会”上,省人大代表周振华、林林、孙则禹等提出了《关于加快建立和完善城市廉租住房制度的建议》,被省人大确定为今年省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重点督办的十件建议之一。昨日,省人大在南京召开关于这一建议的督办会。省建设厅有关负责人在会上表示,我省将完善、落实住房保障和公积金制度,解决城市“夹心层”的住房保障问题。 36万户家庭需住房保障 人大代表调研发现,目前,全省县城以上城市的“夹心层”中,约有低保家庭18万户,其中,人均住房面积15平方米以下的住房困难家庭近6万户,这当中,无房家庭有1.5万户左右,10平方米以下的近2万户,10-15平方米的有2.5万户。约有170万户低收入困难家庭,人均住房面积15平方米以下的近30万户,包括近6万户无房家庭。 而到目前,全省享受实物配租的特困家庭只有4600多户,不到低保住房困难家庭总数的10%。 廉租房保障时间表出炉 据了解,到今年6月底,全省累计有4.5万余户住房困难的低保户和特困职工家庭享受了廉价住房。对于更多需要廉租房的“夹心层”,省建设厅有关负责人也发布了解决的时间表。 省建设厅有关负责人说,对于低保户,2008年底,解决人均建筑面积15平方米及以下、申请廉租房租赁补贴者的住房问题;2009年底,解决申请实物配租的无房户的住房问题;2010年底,解决申请实物配租的所有住房困难户的居住问题。 对于低收入家庭,2008年底,解决申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低收入无房户的住房问题;2009年底,解决人均住房建筑面积8平方米以下、申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低收入无房户的住房问题;2010年底,解决所有申请廉租房租赁补贴的低收入住房困难户的住房问题;符合条件并提出申请的低收入住房户,都能买得到、租得起经适房。 住房补贴须随工资发放 城市的住房“夹心层”中,以广大毕业生为主体的新就业人员是一个特殊的住房困难群体。 据调查,2005年至2007年三年间,到我省新就业的各类学历人员约99.86万人,他们中有62.2%的人主要是通过市场租房居住。 但因为新就业者收入较低,租房的支出对他们压力很大。 省建设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对于毕业生等新就业人员,到2010年底,要保障90%以上的人员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初步解决他们的租房困难问题;到2012年,将建设公共租赁房600万平方米以上,解决30万以上新就业人员的租住问题。 记者从督办会上了解到,省建设厅正在调研制定两个办法,一个是《新就业人员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的办法》,这意味着,新就业者在买房之前,可提取个人公积金,来支付不菲的房租,住得上房子。一个是《新就业人员住房补贴随工资按月发放办法》,单位向毕业生提供的住房补贴,要按月随工资发放到新就业者手中。“双管齐下”,缓解新就业人员的租房难题。根据省建设部门发布的时间表,这两大利好消息有望在未来两三年内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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