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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和交通委员会联合制定出台了《广州市房地产开发项目车位和车库租售管理规定》,对房产开发商“只售不租”小区车位予以叫停,并要求车位必须优先出售给业主,在车位数量不足时还必须限定每个业主只能租售一个车位。
那么,南京会不会叫停小区车位“只售不租”?在开发商高价只售车位的强势“逼迫”下,业主该怎么办?《物权法》留给了业主多少争取“车位权”的空间?记者调查发现,南京开发商对车库普遍采用“只售不租”的做法,并且目前车库售价和租金两者的“倒挂”现象较为严重。
物权法专家、东南大学物业管理研究所所长黄安永教授认为,在车库的问题上,政府部门和房产商都要承担起自己相应的责任来,特别是不能让开发商漫天要价牟取暴利。
[新闻背景]
广州:车位不得“只售不租”
广州市的《规定》是对《物权法》的进一步细化,为约束开发建设单位的租售行为、切实维护业主的租售权,《规定》第九条规定办理车位权属证时,要对应注明购买该项目房屋的产权证号和合同编号,即采取车位产权与房屋产权“一一挂钩”的方式,杜绝开发建设单位的违规销售行为。
《规定》还要求实行车位租售方案事前备案制度,并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其他房地产开发单位不得以‘只售不租’等名义拒绝提供停车服务;房地产开发项目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不能满足业主需要的,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其他房地产开发单位根据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建设规模,提供部分机动的车位供临时停放车辆使用”。
记者调查
开发商只卖不租 → 其实卖得并不好
明明有地下车库,可小区业主的汽车只能停在地上日晒雨淋,而拥有地下车库产权的开发商表示“车位必须出售,我们不想收租金”——这在南京的商品房小区是一个普遍的做法。
开发商不想出租车库,那车库卖得好不好呢?记者随机从南京网上房地产查看了三家楼盘的车库销售情况,结果令人大跌眼镜:并不是想像中的那么好卖。玄武区的墨香山庄楼盘,纳入网上销售的地下车库可售车库还有91个,其中分“地下汽车库”和“C库幢”两栏,“地下汽车库”一栏的45个车库可售的还有42个(10万元一个),其中成交的只有1个车库,2个车库还处于认购状态;“C库幢”49个车库(15万元/个)一个未售出。另外,河西的金马骊城楼盘,可售的车库数量还有319个;下关区的金基翠城楼盘,可售的地下车库还有223个,这个可售的数字已经连续3个月没有任何变化。
无一例外,这些开发商都表示车库是出售的,是办理了商品房销售许可证的(车库亦属于商品房,属于非住宅),原则上是不对业主出租的,只能是出售。
[原因]
卖车库能提前40年收回租金
为什么开发商热衷出售车库而不是出租呢?业内人士笑着说,这是一笔很简单的账,以一个15万元的车库为例,如果每个月出租的租金收费是300元,一年3600元,要40多年才能收回15万元,开发商怎么可能出租呢?况且开发商一个楼盘项目,卖完房子后,也不愿意为车库出租安排专门的部门及人手来管理。
记者了解到,南京一些楼盘的开发商甚至通过不定期地调高车库价格来“刺激”业主买车库,河西一家楼盘,本来小区规划的车库就不多,现在可售的车库还有17个,因为业主不买车库,导致路面停车矛盾很大,而开发商近日又将年初还是15万元/个的车库价格,调高到了16.5万元/个。
一些业主的心态明显发生了变化。该小区一名有车但没有买车库的业主说,看来车库以后还要涨价,开发商凭什么不出租呢?政府部门是不是应该介入,像广州一样要求开发商“不得以‘只售不租’等理由拒绝提供停车服务”。
他说,300元的月停车费几乎没多大经济压力,但是一下子掏15万元买个车库,等于交了40多年的租金,以后车子报废了,开不开车还有待一说呢,车库留着就是个“鸡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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