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消协昨公布了今年上半年全省各级消费者协会接到的投诉统计分析,及消费维权典型案例,可让消费者在遇到类似问题时获得维权启示。
2007年10月12日,消费者汪某购买了扬州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开发的滨河城小区内一套商品房。2008年4月份,在装修过程中发现南主卧室东南角楼板以及北次卧室西北角楼板呈45度开裂、窗户渗水、阳台地面局部开裂、多数墙面空鼓开裂、房屋净高出现偏差等多处质量问题。装修工程被迫中止,工期延误。据此,汪某要求开发商赔偿一切经济损失。开发公司多次会同物业以及施工单位上门查看,并邀请了质检站相关专家、监理公司总监等技术人员现场查勘,认定是由于施工不当造成的工程质量缺陷,属于工程质量通病,不影响工程的安全使用。因此对于消费者的索赔要求不能接受。经过争议双方的友好协商,并通过消费者协会多次协调,双方达成协议,包括开发公司补偿消费者人民币两万元整。
点评:在本案例中,消费者所购买的房子虽然没有出现主体结构质量问题,但是没有入住一天,便出现多处开裂、渗漏等质量瑕疵,让人难以接受,同时也因此导致装修工程延期,开发公司理应对消费者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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