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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房产局:住房保障可能进一步扩容
http://www.HOUSE365.com  2008年07月12日08:02 现代快报 点击:

  [ 家庭收入认定 ]

  社保费不计入家庭收入

  据介绍,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收入是指具有法定赡养、抚养和扶养关系,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在调查期内所拥有的全部可支配收入,这包括扣除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及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支出后的工薪收入、经营性净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等。

  比如某人每月工资850元,首先减去其个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850×10%=85元,然后减去每月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150.59元[以目前最低1369元为基数缴纳,养老保险费109.52元(1369×8%),医保费27.38元(1369×2%),失业保险费13.69元(1369×1%)],最终850元-150.59元-85元=614.41元将计入家庭收入。

  单位开假收入证明可罚1万

  《试行办法》规定,对在职职工收入的核定,由职工所在单位劳资部门出具职工收入情况证明,并经单位盖章认定。对连续6个月以上未领到或未足额领到工资的在职职工,且今后不可能予以补发的,经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认定并出具证明后,可以按实际收入计算家庭收入。

  “现在有个别单位竟然帮职工弄虚作假。”在培训会上,南京市民政局低保处副处长古丽梅讲述了最近检查出的一起单位替职工开假证明的案例。

  “你确定这名职工在单位每月就拿五六百元,还没有达到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线850元?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我们就请劳动部门上门去检查了,届时你必须把工资账册拿出来核对。如果是假证明,那是要被处罚的。”被民政人员这样一番严肃提醒和教育后,这家单位劳资负责人道出了实情:不给职工开假证明,他就大吵大闹,为了息事宁人,就给他开了假证明,当时也曾想过,只是盖个章而已,单位也没什么损失。

  “今后对这样的事件,我们将严查。”古丽梅介绍说,对不按规定出具收入情况证明或者在出具证明时弄虚作假的单位,将依法追究责任,并处以5000-10000元的罚款。

  不诚信取消5年申请资格

  南京有20多万自由职业者,他们的工作很随意,有做小生意的,也有打小时工的,这样不稳定的工作,其收入怎么核查?

  “我们强调个人诚信申报!”古丽梅介绍说,个体经营、私营企业者诚信申报,然后区、街道通过入户调查、信息查证、邻里访问等方式进行核查并张榜公示;对兼职性收入,也是由个人诚信申报,然后根据所从事的社会劳动情况调查评估确定。比如钟点工保姆,不会低于7.2元/小时南京最低小时工资标准,其他一些灵活工种,也不会低于850元/月的最低月工资标准。

  当然如果有些人刻意隐瞒,不诚信申报,或提供其他虚假证明材料的,除了取消其低收入家庭资格外,5年内不得提出申请住房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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