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经适房、廉租房供应将实现我国“居者有其屋”的目标 资料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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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起,《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和《南京市廉租住房保障实施细则》正式施行。昨天,南京市房产局党委副书记、新闻发言人黄长安在南京市住房保障新政培训大会上表示,如果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数量偏少,下一步将会根据实际情况,报请市政府考虑降低标准,对住房保障家庭进一步“扩容”。据悉,《南京市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保障收入资格认定试行办法》也在征求意见当中,该办法中明确社保费用不计入家庭收入。 [ 权威说法 ]
保障家庭如偏少,将考虑放宽标准
今年3月份,南京市房产和统计部门通过住房调查,确定江南八区被列入住房保障的家庭预估数为6.5万户,占到南京市总人口的6.8%。而在对住房保障家庭的认定上,今年5月21日在建邺区已经开始试点。
“目前建邺区低收入家庭的认定试点工作已结束,原先该区预计有4000户左右家庭符合条件,但从现在掌握的情况来看,只有711户左右符合条件。”昨天,南京市房产局党委副书记、新闻发言人黄长安在南京市住房保障新政培训大会上表示,从试点的数字上来统计,可能低于预估的6.5万户,“目前我们估计在3万户左右,这只是初步分析,准确的数字要等全面启动这项工作以后才能得出”。
那么,这不是意味着原来制定的住房保障标准偏高,政府原本想保障的6.5万户家庭要“缩水”?
黄长安表示,现在南京市所有的实际认定数据还没出来,具体家庭数量出来,会按照目前的标准进行逐一保障。如果数量偏少,下一步将会根据实际情况,报请市政府考虑降低标准,对住房保障家庭进一步“扩容”,这意味着住房保障的申请标准有望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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