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筹情人“分手费”索贿60万 想发财,就要敬好“财神”!在南京某区拆迁办主任朱荣根这里,这是至真的名言。1998年,34岁的他当上了南京市某区副镇长。3年后,又荣升为区拆迁办主任。 从副镇长到区拆迁办主任,给朱荣根送钱的人动辄几十万、甚至上百万的孝敬他,老情人跟了他7年,分手时也是“钱”途一片光明…… 受贿像领工资,月均两万元 朱荣根第一次受贿,与很多贪官大致相同。1998年,他经人介绍认识了邓某。1999年上半年,他将修补一街道毁坏路面的工程交给了邓某。在工程施工中,邓某为了感谢他,约他在该镇一酒家吃饭。酒足饭饱后,邓向他奉上一个塑料袋。里面是十捆百元大钞,整整10万元! 从此,朱荣根一发不可收拾,从1999年上半年至2006年下半年,7年多的时间里,受贿四百多万元。 担任区拆迁办主任后,朱荣根经人介绍与南京某土石方工程公司经理侯某认识,先后16次收受侯某一人行贿109万元。其中,光2002年侯某就对他贿赂6次达27万元,月均两万余元。 为与情妇分手,索贿60万元 糜乱的男女关系,是贪官们逃不过的坎,朱荣根有过之而无不及。1997年,朱荣根通过某村支书高某的老婆,认识了倪敏,倪敏是高某老婆的干姐妹,一来二去,两人发展成为情人关系。 2004年,朱荣根似乎厌倦了与倪的情人关系,向倪提出分手。倪要求朱给她买一套房子作为补偿,他同意了。 一开始,朱荣根想买一套50万元的房子给倪敏,但因为手上只有20万元现金,朱荣根又不想将投资到别处的钱取出来,这时候他想到了高某。 当年7月的一天,他打电话给高某说:“你家小姨子要买房子,我还缺30万元,你不赞助一下吗?”拆迁工程中,高某处处受朱荣根照顾,于是就很爽快地答应了。几天后,高某就将30万元现金交给了朱荣根。 当朱凑够了50万后,倪却狮子大开口,说她看上了河西某楼盘的一套价值80万元的房子。无奈,朱荣根只得又向高某索要了30万元。 遭调查退赃款,纪委走了又收回 疯狂收受贿赂的朱荣根,其实也害怕受到制裁,但还是禁不住内心的贪欲。 据办案检察官史志强说,2005年,朱荣根听到纪委在调查他的问题时,他很害怕,在紧急将受贿所得向朋友转移的同时,还向多个行贿人退还了近百万元受贿款。可过了一段时间后,他听说纪委不查他了,一切恢复平静,他依然受贿如初,那些知趣的行贿者也纷纷将他退还的钱又陆续归还给他。 2007年5月18日,经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检察院批准,朱荣根被予以逮捕。 今年3月10日,朱荣根被判有期徒刑15年,并没收个人财产100万元。受贿所得人民币现金90万元以及其余赃款人民币355万元、美元1万元予以全部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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