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共计发现和查处涉及房产交易“五假”案件479起。 ■使用假公证书骗取房产交易和抵押登记的事件呈上升趋势 ■6月上旬,网上可查房产公证书真假
本站消息 假身份证、假产权证、假公证书……房产交易登记里,几乎什么都可能出现“假造”。昨日,记者从南京市房管局相关部门获悉,南京市房管局和司法局将联手实行业务网络对接。这已是房管部门继房产证设置密码、现场人像采集、引进身份证识别仪等之后、向各种涉房“造假”行为宣战的又一新举措。
多项举措全面打击房产造假行为
近日,由南京市公安局和房管局召开的打击房产交易违法犯罪联席会议透出信息,从2005年至2007年,南京共计发现和查处涉及房产交易“五假”(假身份证、假产权证、假公证书、假冒产权人和假合同)案件479起。
南京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副支队长范志愚介绍,近三年来,他们共受理房产领域经济违法犯罪案件13起,其中立案11起,破案9起,抓获犯罪嫌疑人5名,涉案金额人民币1300余万元。目前移送起诉4人、刑事拘留1人。房管局有关人士表示,公证书防伪措施欠缺,易于仿造,房产交易中假公证书现象有所上升。
目前,南京市房产管理局已采取了多项防范措施,比如房产证设置密码、现场人像采集系统、引进身份证识别仪以及与市公证处信息系统联网等,有效打击和震摄了犯罪嫌疑人,2007年假冒产权人的行为由过去每年50多起降到9起。
房管局、司法局联手打击“假公证”
房管部门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年以来,屡现使用假公证书骗取房产交易和抵押登记的事件,已达16起之多,假公证书案件呈上升趋势。为遏制、防范和打击不不法行为,市房管、司法部门采取措施,联合防范、打击假公证书。 过去,核查公证书真假,一是通过电话联系查询,二是通过房管部门派人上门查询,三是通过传真查询。这样做,虽然也能起到防范假公证书的作用,但是在为老百姓服务中影响了效率,不能及时为老百姓办事。
现在,南京市司法局统一的公证业务信息系统建成使用,为两部门进一步加深合作,共同防范假公证书,实行业务网络对接,开展网上查询公证书信息,辨别真假,也为房管部门在工作中能够及时上网查询公证书信息,当场办理有关事项,提高工作效率,减少老百姓等待时间,提供了有利条件。
6月上旬,网上可查房产公证书
据悉,南京市司法局公证业务信息系统运行,全市16家公证处已有15家入网办理业务,1家因业务数据庞大,计划5月底完成入网,届时全市公证处将在同一个公证业务系统平台办理公证业务。
南京房管、司法两部门网络对接正在进行中,近期即将正式开通。(HOUSE365 文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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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心!有人利用假公证卖掉你的房
典型案例一:持伪造的公证书来骗取登记
1、因资金周转困难,赵某向朋友廖某借款,廖某考虑到两人的关系,答应帮忙,就把父亲的产权证借给赵某,由赵某在银行办理抵押贷款,以暂时解决资金短缺的燃眉之急。没想到赵某在产权人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伪造了江苏省南京市公证处的公证书,让其妹妹到房产部门骗取产权登记,把房产过户到别人的名下,并将房款占为已有,目前廖某已报案,公安机关已立案查处。
2、共有权人之一田某(弟)持产权人田某(兄)和张某(母)的公证委托书来办理了二手房交易登记手续,审核工作人员在审核过程中发现当事人田某(弟)所提供的公证委托书系伪造。房产监察大队对涉案当事人进行了行政处罚。
3、今年4月初,业主何某和张某自家的房子委托某中介公司出售。该中介公司经理李某见财起意,与何某密谋行骗。李某向业主要来房产证,伪造公证书,再由何某冒充业主,堂而皇之地卖起房来。不久,买房人韩某上当,被骗走55万元,另一名买房人李某某也被骗走33.5万元。
典型案例二:持公证处出具的与事实不符的公证书来骗取登记
2006年10月南京某公证处出具一份由未成年人罗某(子)的合法监护人罗某(父)和宋某(母)处分房产的公证书。从公证书中看罗某(父)健在,但事实上此人已死亡。在当事人到房产部门办理交易过户的过程中工作人员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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