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住房建设与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着力解决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加强对2009年度住房建设的指导,我市根据《关于落实新建住房结构比例要求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住房建设规划与住房建设年度计划制定工作的指导意见》、《南京市2008—2010年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规划)》等国家和我市有关政策,结合南京市实际,制定2009年度南京市住房建设计划。 本计划制定主要根据本地区居住状况,有计划地推进解决本地居民住房需求,并兼顾改善流动人口居住条件,切实体现稳定住房价格、稳定住房市场预期、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将着力点放在解决困难的住房保障和稳定预期的结构调整这两大方面。在主要建设指标方面,以“市场供需平衡、保障重点加强”为主要原则,2009年南京市的住房建设总量与这几年大致持平:一是普通商品住房建设目标。本年度普通商品住房约9万套,住宅建筑面积800万平方米。其中,中低价位、中小户型商品房约6.3万套,住宅建筑面积约560万平方米。二是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年度目标。经济适用住房建筑面积约225万平方米,约2.8万套。三是廉租住房建设年度目标。2009年新建廉租住房投资共计投入3.4亿元。其中投入1.2亿元,筹建廉租住房1000套,5万平方米;回购廉租住房投入700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发放租赁补贴1.3亿元等。四是中低价商品房(含限价房、拆迁复建房)年度建设目标。2009年可上市供应中低价商品房(含限价房、拆迁复建房)总量为60万平方米,约7000套。五是危旧房改造、小区整治出新年度建设目标。2009年拟实施危旧房片区改造100万平方米;拟出新小区80个左右,整治房屋900幢左右。六是总体供地计划。2009年全市各类住房建设用地计划供应1050公顷,其中各类普通商品住宅建设用地850公顷,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200公顷。 主要工作措施:(1)认真落实住房建设计划,实施集约节约用地政策。优先保证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廉租房和限价房土地供应,其年度供应量不得低于居住用地供应总量的70%。新区适当提高住房建筑的容积率水平。严格限制低密度、大套型住房土地供应,将单块土地出让规模控制在200亩左右,明确三年左右开发期限。(2)着力加强商品住宅开发建设管理,继续落实“9070”结构政策。开发项目中必须严格落实住房套型结构比例的国家规定,结合我市强控、中控和弱控区域进行落实。新建或改建住房建设项目,必须明确住宅建筑套密度和住宅建筑净密度两项强制性指标的规定。(3)积极扩大保障性住房建设规模,加大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解决力度。积极扩大廉租住房制度实施覆盖面和受益面,加强经济适用住房、廉租房和限价房建设,强化政策性住忙保障作用。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筹集管理,确保全市年度土地出让净收益的一定比例用于政策性住房(含廉租住房)建设。同时各级财政要加大支持力度,加强资金监管,促进政策性住房建设资金合理、节约使用。(4)不断完善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监管,大力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加大房地产市场调控力度,继续调整优化住房供应结构,加强健全房地产信用档案系统和市场预警预报制度,综合运用土地、金融、规划、税收等手段,特别是运用市场经济手段,提高政府的宏观调控效率和能力。着眼于供求关系调节、使房地产价格水平对多数群体的支付力度相适应;要通过中央与地方调控措施紧密结合,实现房价保持相对稳定发展势头。(5)大力推进危旧房改造、小区综合整治,多渠道有效改善居民居住条件。稳步推进危旧房改造,结合商业项目开发、维修加固和翻改建和纳入市政公益性项目分别实施改造;继续推进小区综合整治出新“民心工程”,采取平改坡、立面出新和楼道出新等主要形式,完善下水管道、道路、绿化、信箱、路灯等基础设施,结合实施用追、用气改造,积极改善老旧住宅小区居民居住环境条件。(6)有效强化组织领导与制度保障,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7)完善市场信息统计公布制度,坚持正确客观的舆论导向。加强住房市场信息动态分析工作,增强住房市场信息透明度,加强完善市场信息管理系统,开展市场预警预报研究工作。同时,建立市场、政府、高校等共同参与的专家咨询平台,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市场研讨会,强化住房政策研究,建立和完善市场监测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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