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不仅新房交易量稳步上升,二手房交易也节节攀升。在巨大交易量的背后,一些风险就暗藏在某些交易行为之中,如果你正着手想购买一套二手房,那么,清楚交易过程中的各种风险,显得尤为重要。
风险1 按揭房过户名堂多
还在按揭过程中的二手房进行买卖交易,实际上就是买方在替卖方提前还贷,但买方需要承担很多风险。
【案例回放】
陈女士在某银行贷款买有一套30万元的房子,目前还有15万元的贷款没有还清。买方孙小姐也打算以按揭的形式购买该房。双方经过协商后,孙小姐向陈女士支付15万元作为首付,然后陈女士到银行申请前还贷,向银行支付剩余贷款,解除房产抵押,双方再办理产权过户。随后,中介公司或者担保公司将产权证进行重新抵押登记,向银行申请贷款,银行进行房屋评估和审核后,将余款划拨给卖方陈女士。
【个案分析】
这种还款模式需要买家先付款再过户,如果双方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出现问题,买方将承担4重风险:一旦卖家的房子有问题,无法过户,买方将承受很大损失;买卖双方是现金交易,没有银行收据,卖方未给买方提供收条证明,如果在过户过程中出现问题,买方提前支付给卖方的房款就很有可能无法收回;卖方申请提前还贷,银行需要一定的时间进行审批,在这一过程中,卖方如果违约单方面抬高房价,买方将承受经济损失;办理完过户手续后,买方向银行申请按竭时,由于某种原因,银行拒绝发放贷款,此时,风险则转嫁到卖方身上。
【风险规避】
就此问题,致高律师事务所李乾应律师表示,虽然买卖双方是和中介公司签订的三方合同,但在交易过程中,中介只需要履行介绍以及协助办理手续的工作,如果买卖双方出现违约,原则上中介公司是不承担责任的。因此,在购买此类二手房时,买方需要承担极大的风险。
李律师表示,买方要将风险降低到最低,首先需要和卖方在签订合同时,明确各项细节以及违约责任的认定。尤其在交易环节,买方一定要留存证据,比如银行的划款存根证明,以及卖方的收条。在支付房款时,最好不要以现金形式交易。
另外,目前二手房交易中心以及各大银行都开设有第三方托管业务,买方可将款项划拨给第三方,等房屋过户手续办理完结后,在通知第三方将款项划拨给卖方。
【购买此类二手房的按揭操作流程】
1、买卖方、中介方签订三方买卖合同,并事先确认买方有无还贷能力。
2、买方支付卖方房款的四成或五成(由双方协定,一般不得少于三成),卖方须向买方打收条证明确实已收到款项。
3、卖方向银行申请停按,并提交相关材料及支付贷款的剩余费用。
4、办理完结注销抵押手续,双方在中介机构陪同下去房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5、买方需到银行指定的担保公司办理按竭贷款的手续(需提供收入证明、如果买方是单身则需提供单身公证、户口本)。
6、由担保公司或中介机构代为领取房产证,在做完抵押登记领取到他项权利证书后交给买方。
7、由银行指定的评估公司评估房屋价格,申请通过银行审核后(审核通常需要五个工作日),买方符合贷款标准,银行向卖方一次性划拨剩余款项。
8、买方需到申请贷款的银行所指定的担保公司或中介机构,携带相关款项共同办理还贷手续。
风险2 诚意金不“诚意”
实际上,只有在一手房买卖中,才有支付“诚意金”的说法,二手房在交易过程中所谓的“诚意金”,仅仅是中介方圈“死”购房者的一种手段,对卖房人并不奏效。 ——四川致高律师事务所林方平律师
【案例回放】
8月中旬,在成都工作的李小姐打算购置一套二手小户型房自住,于是便在位于致民路的某中介公司进行了登记。第二天,该中介公司工作人员便带李小姐看了位于老南门一处50平小户型,李小姐当即表示出愿意购买的意向。而该工作人员却以约不到房东为由,叫李小姐先交纳一万元诚意金,以防该房子被别人买去。在经过了一番“讨价还价”后,李小姐最终给中介公司交纳了5000元购房诚意金。
随后,中介公司表示会尽快联系到房东,早日完成交易手续。李小姐满心欢喜的认为交纳了诚意金就等于吃了“定心丸”,于是便退掉了在其他几家中介的登记记录,“乖乖”在家等候消息。然而,足足等了近一周的时间,却没有该中介公司的任何消息,李小姐便独自到该社区打听消息,最终,保安告诉她,自己要买的那套小户型房已于三天前租了出去。
这一消息让李小姐非常气愤,她认为,按照中介的说法,既然已经交纳了5000元诚意金,交易理应万无一失,这是中介方的失职,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而中介公司则表示,此事乃房东单方面违约,由于房东与李小姐并未签订购房交易合同,因此房东并不承担违约责任,中介方在这里仅仅作为“介绍人”的角色出现,因此,最多只能退还李小姐当初交纳的5000元诚意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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