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百姓买了商品房,房屋维修资金到底怎么交?昨天南京市房产管理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外公布说,从4月1日起,房屋维修资金将统一按建筑面积交存,不管商品房的性质怎样,只区分房子带不带电梯,带电梯的交120元/m2,不带电梯的交75元/m2。

从2008年4月1日起,凡购买配备电梯房屋的购房人,按所购房屋建筑面积120元/平方米交存(经济适用住房按每平方米90元交存);购买不配备电梯房屋的购房人,按所购房屋建筑面积75元/平方米交存(经济适用住房按每平方米50元交存)。
带不带电梯是唯一区分标准
所有的房屋都按带不带电梯来区分?那么买房人所买商品房中的商铺、酒店式公寓、办公房及别墅项目呢,是不是也包括在内?南京市物业管理办公室副主任朱鲜荣解释说,这次的调整政策并不仅仅是针对商品房中的住宅,而是针对所有商品房的,唯一区分的标准就是带不带电梯,换言之,就是不区分房屋的性质,带电梯的就按120元/m2、不带电梯的就交75元/m2。
产权车库统一按75元/m2交
王先生说:“我买的地下车库,也属于商品房,这个又怎么交维修资金呢?”对此,朱鲜荣解释说,因为车库也是商品房(非住宅),但是一般是地下的,只要是可以办理产权证的,也是按面积来交存维修资金的,但是车库不涉及带不带电梯一说,统一按75元/m2交存维修资金。 王先生表示,按照这样的新标准,他将“省”去一笔钱,去年买了城中某楼盘的一个地下车库,价格是20万元,如果按照原来2%来交的话,要交4000元维修资金,现在按25平方米的车库建筑面积,只要交187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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