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中国银监会再次强调要求银行加强监测违规流入楼市的信贷资金,记者连日从天津市银行获悉,多家银行纷纷停办住房加按揭业务,对住房转按揭业务也进行了更加严格的审核。
所谓加按揭,是指购房人在原有房产已经处于抵押贷款的情况下,可以凭借新的房产估值,补充增加额度内的贷款。
例如一套目前评估价格达到90万元的房产,已有20万元抵押贷款未还,按可贷七成的规定,这套房产实际的贷款最高额为63万,减去已经贷出的20万元,购房人可向银行再贷出数十万元。加按揭业务备受客户青睐,一度成为中小银行发展房贷业务的核心。
记者日前从天津市光大、招商、中信、民生、兴业、深发、浦发等多家股份制银行获悉,这些银行已经按照管理部门要求,对已抵押房产,在购房人没有全部归还贷款前,不以再评估后的净值为抵押追加贷款。一些银行的总行已经发文要求停办住房加按揭业务。招商、民生等少数银行仍可以办理住房转按揭业务,但是条件比以往严格,仅限于“平转”,即剩余未还的贷款可以转到该行继续办理,银行不能再追加贷款额度。渤海银行规定贷款人必须自筹资金归还以前的贷款,随后重新以该房抵押在该行申请贷款时,则可以按照目前评估价值的六成获得贷款。
一些银行人士指出,控制住房加按揭业务有助于遏止炒房行为。(刘英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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