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月1日起,缴存江苏省省级机关公积金的公积金贷款者,除了可以在每年的7月到10月(节假日除外)到柜台提取公积金还贷以外,又增添了两条方便途径。记者昨日获悉,省级机关公积金委托提取还贷细则已经敲定,明年市民就可以正式办理逐年或逐月委托提取还贷了。
公积金存款利率提高
昨日建设部下发通知,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具体规定为:上年结转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上调0.45个百分点;当年归集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下调0.09个百分点。
签合同或还款时都能申请
什么时候提出申请呢?有两种方法。
第一种是在办理公积金贷款的同时申请委托提取还贷。这时职工所要提供的材料是:1、借款人及其配偶的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2、借款人及其配偶的单位公积金账号、个人公积金账号。3、借款人的储蓄还款存折。
第二种是在还款期间的任何时间提出申请。这时职工需前往受委托银行领取《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公积金贷款须知》和《委托协议书》,并出具上述三种材料,再提供借款人留存的《借款合同》原件。因此,现在已经办理贷款的职工也可以申请。
这两种申请由受委托银行审核后,职工就可以签订《委托协议书》了。
提前还贷也能办
逐月还贷中,如果借款人及其配偶公积金账户中余额之和满足提前还清贷款本息时,职工提出申请,可以提前还清贷款本息。
逐年还贷中,如果公积金账户中余额满足提前还清贷款本息,则需到柜面办理结清手续。对当年还贷后贷款本息已结清的借款人,可前往受委托银行办理有关的注销抵押登记手续。
此外,如果想终止,职工可以在操作委托提取还贷前一个月前往受委托银行办理终止手续,并签订《委托提取还贷终止协议书》。
委托逐月提取还贷
借款人及其配偶在签订《委托协议书》后每月一次由资金中心自动提取公积金归还公积金贷款本息。
办理条件
■信用良好,申请时贷款没有逾期。 ■账户须保留不少于签订协议时月缴存额12倍的余额。
办理方法
■每月12日划扣 ■不足部分自己补齐
贷款银行于每月的12日进行操作,2008年1、2月为首次受理月。
借款人及其配偶月缴存额之和小于公积金贷款月还款额的,每月提取的公积金额等于实际月缴存额之和,不足的还款部分由职工按月补齐至还款账户。相反,如果借款人及其配偶月缴存额之和大于公积金贷款月还款额的,每月提取的公积金额为公积金贷款的月还款额。
例如,某职工每月缴公积金1000元,公积金贷款的月供为1500元,那么,系统每月仅从公积金账户中划扣1000元,剩下的500元由职工自己支付。而如果该职工每月缴公积金2000元,则系统划扣1500元,剩余的500元仍保留在账户中。
委托逐年提取还贷
借款人及其配偶在签定《委托协议书》后,每年一次由资金中心自动提取公积金归还公积金贷款,按部分提前还款处理。
办理条件
■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 ■信用良好,申请时贷款没有逾期。
办理方法
■每年10月8日划扣 ■签订委托书时要选“缩短还款期限”或“减少月还款额”
每年10月8日,资金中心以转账方式提取借款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归还公积金贷款,账户里至少保留1元。职工选择委托逐年提取还贷方式后,再选择第一次操作时间———选择当年就操作的,则当年不能进行柜台提取住房公积金;选择次年操作的,则当年仍可提取。此外,职工应于每年还贷扣款成功后20日内,前往受委托银行领取新的《还款计划书》。
选“缩短还款期限”,即用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按正常顺序还款后,剩余金额从还款计划的最后一期开始冲抵贷款剩余本金。
选“减少月还款额”,即将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按正常顺序还款后,剩余金额直接冲抵委托人的剩余贷款本金,并将冲抵后的贷款剩余本金按照原《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方式重新计算月还款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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