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一旦通过公示、意见征求确定之后我们就立刻会通过新闻发布的方式给大家公布。我们继续提问。 记者:我是18频道标点的,再提两个问题:一个是集资建房,我想问这是过去就有还是新的东西?第二个是经济适用房单身家庭要满35周岁,为什么有35周岁这个规定? 主持人:第二个问题,单身家庭35周岁条款我们先请房改办的王主任做一个回答。 王珏:这次我们住房保障出台有一个很大的特点:一个是我们扩大了覆盖面,大家注意到特别是廉租住房制度从最低收入家庭扩大到低收入家庭,南京市这次住房调查普及大概占到25.5%。第二个是我们加大了住房保障力度,这里面有一个:我们充分地考虑到住房困难户的实际情况,更好地从人性化角度考虑,我们做了适当的放宽。35岁:表示大龄未结婚,这是从计划生育角度做的考虑。 主持人:第一个问题请黄书记回答。 黄书记:集资建房是国务院专门有文件要求,省市也做了部署,这次集资建房和以往有所区别,大家注意到文件中有特定的对象:集资合作建房只能由距离城区较远的部分工矿企业针对困难职工才可以实行 。同时集资建房供应对象、销售对象都有确定关系,同时这些是纳入经济适用房的管理。 主持人:我们这儿网友还有一个问题:请问对于低收入困难家庭发布补贴,是先发补贴还是购房时把补贴的款项扣除?如果是先发,拿了这些补贴的家庭不去购房怎么处理? 我们还是请房改办王主任回答。 王主任:像这些操作上的问题,我们一定要在我们具体的实施办法当中解决好,将来我们发购房补贴应该是要签购房的合同的。 主持人:谢谢王主任。今天我们用一个小时的时间给大家介绍了市政府关于解决住房困难家庭的实施意见和2008到2010年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保障规划,这项惠民政策,希望各位记者高度关注的基础上,能够做到充分解读,特别是结合案例的解读,能够使广大公众对惠民政策有所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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