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新闻媒体记者问 记者(现代快报):一、目前经济适用房包括廉租房还没有安置的住户有多少?结合新政策实施的时间有没有一个节点?到什么时间能够完成? 第二、实物配租以共有产权的形式购买,这个共有产权跟以前建设厅讲的经济适用房的比例来看,比例有多大?包括里面有部分低保困难家庭配租廉租房,这是不是指原来的经济适用房可以抵扣? 第三:租赁补贴,08年什么时候开始发放、什么时候开始入手? 南京市房产局房改办王珏主任: 第一个问题:南京市这几年,市政府非常重视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前几年平均竣工是123万平方米。今年竣工151万平方米。政府加大了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力度,今年年初市政府提出加快立项、加快选址、加快开工、加快竣工,所以近几年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压力大大减轻了。到今年年底南京市供应的经济适用住房,(因为我们还有对拆迁户的住房保障)大致有两万户不到的压力。我们估计在1到2年内这样的压力可以解决。
第二个问题:对共有产权,共有产权这一次是我们南京市住房保障的一种创新做法,我们的共有产权主要的对象是实施实物配租的对象,满足一部分享受实物配租的家庭需要共有产权的愿望,另外也可以结合我们的旧城改造和拆迁。享有廉租住房保障的这一部分住户,假设他要增加面积,他可以筹集一部分资金享受共有产权,所以我们尝试共有产权方式。第二,是廉租住房制度货币补贴与实物配租相结合,所以南京将来的住房保障方式主要还是通过发放租赁补贴解决。
主持人: 我们新闻发布会的网上提问也非常多。这儿一个网友提出了三个问题,第一个问题:纳入住房保障对象的条件中有一条是要符合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请问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是什么?是否符合要求是由什么机构来确定?第二个问题:低收入家庭申请购房补贴应该到什么地方去申请?申请的程序是什么?第三个问题:低收入家庭的控制线是人均750元,如果按每户三人,人均17㎡,每平方米720元计算,那么最多可以贴到36720元,而照现在经济适用房价格这些低收入家庭可以买得起房子吗? 第一个问题请市民政局低保处张顺祥副处长回答。 张顺祥:我们目前的低保目前是14.1万人。住房保障、医疗保障、入学保障三大块都是大家最最关心的,也是迫切需要解决的民生问题。我们从02年开始就非常地关注住房保障工作,我们从02年开始和房产部门一道在租住共有住房的政策节点上、在促进住房的补贴上、在廉租房实物配租上以及在低保对象拆迁可享受经济适用房的政策上我们都出台了一系列的优惠政策、惠民政策。今年国务院出台政策将廉租房政策从最低收入家庭扩展为低收入家庭,这是政府非常重要的惠民政策。因为这项政策刚刚出台,目前部里面、省里面一系列的具体的政策还正在研究之中。这里面包括低收入的资格认定问题、具体的实际问题,我们正积极与房产部门协商。我们会根据国家、省里面的相关政策出台之后,抓紧制定低收入家庭的住房资格认定办法和具体的实施细则,将党的这项惠民政策、优惠的界限、实惠尽快地落实到我们工作当中。谢谢。 主持人:第二个问题关于低收入家庭申请购房补贴到什么地方申请、程序,我们请黄书记给大家做一个回答。 黄书记:刚才我在向各位新闻界朋友通报的时候也说了,购房补贴是两新的一种,现在的标准是按照720。第二个关于购房补贴的具体申领程序:我们在今天的发布会之后将会有一系列的配套文件。目前我初步统计了一下,不会少于10个比较细致的文件,其中购房补贴的申领也是其中一个,不久将会向社会公布。第三从我们目前讨论的情况来看,申领补贴基本上要经过街道、民政部门、住房保障部门,然后予以公示、确认、发放。 主持人:第三个问题我们想请市房产局发改办王珏主任发言。 王珏:首先,我们这次住房保障规划我们是采取多种方式的保障和多策并举。刚才黄书记也介绍了,我们是四保两新,通俗讲的是补人头,这次南京是是多策并举,可以有选择。就是说你可以领取购房补贴,你也可以领取租赁补贴、也可以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刚才这位朋友算了一个帐,即使我们发放补贴也是按照你差额部分发放,不是全额发放,也就是说和你的原住房要挂钩,这是选择住房保障的方式之一,而且在我们这次住房保障规划中这部分比重占的相当少,但是我们认为南京应该有多种方式、多种渠道给大家选择。 主持人:谢谢,关于第三个问题,我们请黄书记再做一个补充。 黄书记:购房补贴是一种创新,大家都非常关心,刚才网友也算了一笔帐。这里面有一个算帐的问题,我们这位网友算的是无房还是算他现在有房?有房要算人均居住面积和保障面积的17平方米的面积差,面积差再乘上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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