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全力推进危旧房改造工作
从改善民生入手,切实改善危旧房片区困难群众的居住条件,是国务院24号文的要求,更是落实十七大精神的重要内容。今后三年,我市将全面加快危旧房改造,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按照“统筹安排、分步实施,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市区联动以区为主,统一规划、配套建设”的方针,分类改造,分步骤基本完成危旧房改造任务。
危旧房改造工作将坚持“五项原则”。一是坚持规划引领原则,严格按照城市总体规划要求分步实施改造,促进城市整体空间布局更加优化、产业集聚度进一步提升、城市功能更加完善;二是坚持政府主导原则,市区联动,以区为主,各区政府负责危旧房改造的具体组织实施;三是坚持节约用地原则,鼓励发展小高层和高层住宅,实现土地资源最优利用;四是坚持新老政策有机衔接原则,保持改造政策和其他拆迁政策的连贯性和稳定性;五是坚持从实际出发进行安置原则,提高安置住房配套水平和环境质量。 经初步调查和各区上报,江南八区危旧房总面积约300万平方米,目前我们正组织全面调查摸底和核查确认。计划到2010年底,用三年时间基本完成全市重点危旧房片区的改造任务;2008年,江南八区各区分别启动2-3个危旧房改造项目。
(三)加快旧住宅区综合整治工作
今后三年,按照24号文有关对旧住宅区进行综合整治的工作要求,我市将继续结合和谐南京建设、文明城市创建、绿色人居建设、平安南京建设等工作,继续在主城区范围内沿明城墙风光带、主次干道与秦淮河道两侧及景区、新建绿地周边的一批具备出新条件的旧住宅小区实施出新整治,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居住环境问题。通过拆除违章搭建、完善基础配套、治理“脏、乱、差”、添置文化健身设施、落实长效管理等五项重点工作,切实提高旧住宅区群众的居住质量,全面改善人居环境。2008年,将计划完成出新小区80个,整治房屋900幢的工作任务。
居者有其屋,是百姓的企盼,也是政府的重要职责,只有安居才能乐业。作为职能部门,我们将不辜负政府的重托和百姓的期望,高度重视和落实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保障工作,使更多的住房困难家庭能够享受到改革和发展的成果,实现百姓的安居乐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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