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落实了年度保障计划。住房保障规划时间重点为今后三年,主要涵盖江南八区,三区两县将单独制定保障规划。今后三年,主要通过经济适用住房、租赁补贴、实物配租和危旧房改造等四种方式解决江南八区6.5万户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其中,通过实物配租解决3000户;除解决拆迁困难家庭需求外,再拿出10000套经济适用房供应低收入家庭;同时,对低收入家庭相对集中居住的危旧房片区加大改造力度,其余的低收入家庭通过发放保障性购房补贴或租赁补贴等方式进行保障。
3、创新了保障方式。目前南京实行“四旧两新”保障方式,“四旧”即发放租赁补贴、实物配租、出售经济适用住房、集资合作建房;“两新”是我市结合南京实际创新的两种保障方式,即发放购房补贴和申请共有产权的廉租保障方式。①对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发放租赁补贴;②对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及其他特殊住房困难家庭实行实物配租;③对购买其它住房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发放购房补贴;④向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出售经济适用住房;⑤符合实物配租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可以申请共有产权的廉租保障方式;⑥对距离城区较远的独立工矿企业和住房困难户较多的企业,可进行单位集资合作建房,建设供应政策按经济适用住房有关规定执行。
4、强化了保障措施。一是市、区两级财政设立财政专户,将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纳入年度预算安排。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在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用后全部进入财政专户,土地出让净收益用于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的比例不得低于10%。2008年住房保障资金约为3.6亿元。二是设立项目库,优先落实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切实保证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在土地供应计划中予以优先安排。今后三年,江南八区供应新建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建设用地共600公顷。目前总体计划基本落实。三是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危旧房改造、旧住宅区综合整治一律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对销售经济适用住房所征收营业税的市区两级财政的留成部分,应首先用于低收入和最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四是建立完善的住房保障工作网络。强化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南京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市区两级分别增设“住房保障办公室”,与市区房改办合署办公,承担本区域住房保障工作具体实施工作,其经费分别纳入市、区两级财政预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