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65地产网报道:(http://www.house365.com)
昨天南京市地税局明确表示,对居民个人拥有的普通住宅,在转让时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个人转让非普通住宅的,凡居住满五年及以上,免予征收土地增值税,居住满三年未满五年的,减半征收土地增值税,但对不满三年的,则要征收更多的土地增值税。
虽然政策来的如此之快,但今天早晨南京市房管局交易大厅却显得很平静,记者随机走访了几个契税窗口,里面的服务人员表示,目前还没有接到上级关于征收土地增值税的通知,并且也没有听说南京要征收土地增值税的消息。对于地税局日前的通知,几位服务人员也显得一脸茫然。
而政策咨询窗口的服务人员,对此政策的回答是:目前的执行缴税标准,还是按照2006年6月1日后执行的《房产交易的纳税通知》,该规定中规定个人房产交易应缴纳的税有5.5%的营业税,1%的个税和2%或4%的契税(高档房4%)。至于新的规定,要等到接到新通知才能执行。
截至截稿时,来交易大厅的契税窗口的办理手续的市民并不很多,对于要征收土地增值税的消息,大部分人还表示没有听说。看来,对政策的反应可能还需一些时间,不过业内人士表示,这种短暂的平静将会随着政策的落地掀起巨大的市场反应。未来南京房地产市场到底会受到什么样影响,本站记者将随后跟踪报道。
本站最新专题:南京将对非普通住房强征1%土地增值税

本站记者:李汇丰 责任编辑:海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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