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南京市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实施细则》出台后,市物价局昨天公布我市江南八区绕城公路以外区域拆迁安置房基准价格区间:按拆迁安置房建筑面积计算,2400—2600元/平方米。
据悉,拆迁安置房基准价格由开发成本、税金和利润三部分构成。相对于普通住宅商品房的不超过基数8%的利润率而言,拆迁安置房的利润率要低得多,不超过基数的3%。另外,销售价格可在基准价的基础上适当上下浮动,拆迁安置房价格上浮幅度不超过3%,下浮幅度不限。 根据市物价局下发的通知,各区具体拆迁安置房项目基准价格,由所在区政府在基准价格区间范围内,按照有关办法确定,并报市物价局、市国土资源局和市房产管理局备案。确需超出基准价格区间上限的,及位于绕城公路以内的拆迁安置房基准价格确定,需经市物价局和市国土资源局初审后报市政府审定。 通知规定,所在区政府在建设前公告的基准价格与建成后市价格主管部门据实核定的价格有差额的,仍按已向被拆迁人公告的基准价格供应。各区建成后的具体拆迁安置房项目,应当进行成本审计,并报市价格主管部门据实核定价格,作为该项目费用结算的依据。拆迁安置房基准价格区间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适时调整公布。
>> 浏览更多房地产新闻资讯,了解更多新盘资料,请点击进入365地产家居网首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