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房地产信息网记者调查:
昨天某报登出一篇题为[url=http://www.longhoo.net/gb/longhoo/news2004/njnews/shehui/userobject1ai274389.html]“房东不退400元定金”[/url]的报道,该报道讲述了一个由本网站租赁平台提供的出租信息引起的纠纷事件,当天本网站就接到了这篇报道中当事人梁先生的电话,就这篇报道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梁先生告诉本站记者:某报的新闻报道描写的虽属事实,但是只是部分事实,该报的记者并没有反映全部的事实,就比如说据昨天某报的报道说“一处房子两个房东”,而事实上是另一位所谓的房东是梁先生的委托人,这点在文中并没有表述清楚,所以造成了读者误解为这套房子产权不清,不能出租。另外,在收取400元定金的时候,双方在收条上签字时就注明了“如不租,定金不退”,这证明双方都是相互认可这一点的,但是报社记者却以“‘房东’不退400元定金”为黑体字标题,很容易让读者误认为是房东不讲信誉。
此外,梁先生还对该报十分明确的指出自己的真实姓名和详细的房屋地点十分不满,认为该报把一个普通居民的住所和姓名公然发表在报纸上是不合适的。为讨个说法,梁先生打电话给报社的相关负责人,得到的答复仅是:可能文章在措辞上有问题,以后会提高记者的业务水平。
相关链接:[url=http://www.longhoo.net/gb/longhoo/news2004/njnews/shehui/userobject1ai274389.html]某报昨天发表的相关报道原文[/ur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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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记者 喜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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