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房地产信息网报道:
根据《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未领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销售,不得接受购房者的预定、预购,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定金或预付款。购房人认购商品房必须使用实名制,认购时购房者或其代理人必须持购房者的有效身份证明。未提供有效身份证明者,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接受其认购,认购后不得更改购房者姓名。对于已办理了预售登记的商品房在未交付使用及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之前不得转让。针对假退房真转让的炒房行为,对所退房源的销售由房产管理部门和开发商共同通过公开抽签的形式进行。对于代理销售企业或商品房营销人员参与炒房或抬高房价、赚取差价的,将吊销单位的经纪机构资质证和个人的经纪人员资格证。从今天开始,南京市遏制期房炒作细则正式实施,南京房地产信息网也是从今天开始在网上公布我市许可销售的所有商品房信息。
本次公示的楼盘包括翠岛花城、大方巷64号项目、华静家园、金虹花园、君临国际广场、兰之堂、香溪月园、桃花源居38号、桃园人家、先锋广场、新城市广场A区青年公寓、银城东苑、御道家园、裕顺雅苑1号、怡康新寓、怡水嘉园等16个3月15日起许可销售的项目。公示部分不仅有每个楼盘的销售许可证号,同时用明确标记标识出该楼盘的销售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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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习记者 永亮 责任编辑 斐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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